济南广电·天下泉城客户端10月25日讯 10月25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南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的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济南近期印发了《济南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将于10月26日至12月31日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活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质量、价格监管,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公示的价格标准进行收费,不得出现随意涨价、强制和捆绑消费等行为。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处级领导干部郭芳介绍,根据济南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换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的监管和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
加强质量监管。指导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依法组织查处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控制器、电动机、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与产品合格证不一致、产品信息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要求等违法行为。
加强价格监管。重点检查延伸服务及销售商品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捆绑服务收费;是否存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是否存在违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强制消费、诱导消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公示的价格标准进行收费,不得出现随意涨价、强制和捆绑消费等行为。
提供问题清单。充分利用大数据系统,向市商务局提供近几年来,济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以及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私自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及销售单位等信息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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