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座谈会暨相关政策宣贯会在京召开。
整车企业(18家):九号、雅迪、金箭等头部品牌 锂电企业(10家):星恒、南都等主流供应商 配套企业:小哈、铁塔(电池租赁),哈啰、滴滴青桔(共享租车),美团、淘宝(即时配送) 回收与科研:中资环、中再生、格林美(资源利用),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等
会上,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详细解读了《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明确了回收体系建设的核心要求、责任主体与关键目标,条条都是行业红线:
1. 明确回收责任主体
? 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为回收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在自身销售区域实现回收网点全覆盖,承担起电池全生命周期回收责任。
2. 规范回收模式
鼓励企业采用多元化回收模式,确保回收渠道畅通:
整车厂:自建、共建或委托第三方回收网点 锂电企业:与整车厂深度合作,共建回收体系 依托现有资源:再生资源网点、售后网点、第三方回收企业,实现资源复用
3. 明确阶段性目标
2026年底前:销售区域回收网点覆盖率100% 2027年底前:地级市消费者回收知晓率90%以上 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规范回收率80%以上
4. 严守安全底线
回收网点需符合丙类防火标准(GB 50016二级耐火等级),电池运输严格按照危化品管理,杜绝安全隐患。
下一步部署:回收体系建设“走深走实”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同志介绍了当前工作进展,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推动政策落地:
加快组建行业工作组,搭建政企、企企沟通交流平台,统筹推进回收体系建设。 压实各相关主体回收责任,细化落实措施,推动回收体系从“建成”向“完善”转型。 衔接4月1日实施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办法》,严禁汽车退役电池流入两轮车市场,规范市场秩序。
2、凝聚政企协媒合力 护航行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推进实施座谈会暨协会自律委员会年度工作扩大会顺利召开
3、《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产品远程数据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评审会在杭州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