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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解读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2025-0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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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苏婷

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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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为了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济南市制定了《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今天的发布会将对该条例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何修冬;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新闻发言人刘安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立彬;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班子成员郭芳。

首先,有请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何修冬介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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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何修冬

何修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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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下面,我就《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内容发布如下:

《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25年6月26日经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7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部法规是省内首部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领域的“小切口”立法。下面,我从立法背景和必要性、立法原则和法规内容三个方面,向大家进行介绍和解读。

一、立法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来,国内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多发频发,已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较大,截至目前全市注册登记数量480余万辆,亟需通过地方立法形式,从源头上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停放充电等行为,有效遏制火灾隐患,为人民群众构建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二、立法遵循的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运营、回收等各个环节,认真梳理火灾诱发因素和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坚持从源头上找问题、究原因,围绕群众意见较为集中、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深入调研论证,完善措施规定。

二是坚持重点突破。从根本上解决消防安全隐患的措施入手,把重点放到破解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不足、充电费用偏高、非法改装监管难等问题上,有效规范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坚持便民利民。遵循立法为民理念,聚焦群众民生需求,广泛听取和吸纳群众意见,在立法理念、管理措施上体现便民利民,紧扣提升充电便利性、降低充电费用等方面完善规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法规的主要内容

法规条款共二十一条,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构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严把生产销售关口,明确了在我市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二是加强使用环节监管,聚焦非法拼装改装加装造成的源头性火灾隐患,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并设定了处罚措施。三是规范停放充电行为,明确电动自行车禁止停放充电的区域,以及禁止违反安全用电规定乱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蓄电池进入电梯和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等行为,并根据过罚相当的原则设定了行政处罚。四是加强智能化管理,鼓励安装电梯智能阻止系统,推行电动自行车赋码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信息查询、安全追溯等数字化管理功能。五是建立电池回收体系,针对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翻新销售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患,支持建立废旧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对随意丢弃、翻新销售废旧蓄电池作出禁止性规定,鼓励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相关保障措施

一是推动解决充电供需矛盾。为了确保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能够满足群众需求,法规明确了新建和既有小区等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要求,规定新建公共场所、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应当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既有公共场所、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应当结合实际进行增建、改建;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建成的,可以设置共享充换电设施、临时集中充电点。同时,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配置建设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推动在商业区、商业综合体、公共交通和城市轨道交通站点附近,以及爱心驿站、城管驿站等公共区域,设置停放充电场所或者共享充换电设施,进一步优化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布局。二是推动降低充电费用。为落实全国、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关于降低充电费用的有关要求,有效解决因充电费用偏高造成的进楼入户充电问题,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当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并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一方面,明确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费价格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额外加价收取电费。另一方面,鼓励引入优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采取财政补贴、延长签约运营期、免收或者降低场地租赁费用等方式,引导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合理确定充电服务费价格,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

(三)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一是健全上下联动的管理体系。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管理职责,形成各级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完善部门协同的监管职责。明确细化消防救援、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职责,推动实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全链条协同监管。三是完善居民自治管理体系。鼓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通过制定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等,引导业主按规定集中停放充电。四是明确物业服务人等安全管理责任。规定已聘请物业服务人的,由物业服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同时,明确了未聘请物业服务人、实行自我管理以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五是明确相关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对从事快递、外卖、代驾等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电动自行车租赁等企业,也规范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条例》主要内容就介绍到此。希望各新闻媒体能够积极配合做好法规宣传等活动,推动法规制度落到实处,构建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谢谢大家!

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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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何主任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请提问。

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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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这部法规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法规施行后,相关部门如何深入开展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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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新闻发言人 刘安营

刘安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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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法规落地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参与,我们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开展“全方位、分层次、接地气”的宣传解读活动,推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广泛覆盖、深度普及,有效压降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多媒介全域宣传。将《规定》纳入社会消防安全宣传重要内容,分类制作解读视频、图文指南、宣传海报等宣传素材,利用“两微一抖”新媒体平台、社会单位户外大屏、移动电视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协调各级报刊、广播电台、电视等主流媒体配合宣传报道,不断提升社会知晓度。

二是入户宣传广泛普及。开展“宣传进万家”活动,通过印制、发放《规定》单行本、张贴宣传海报、集中播放典型火灾案例等形式,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规范充电的要求,讲解违规行为可能导致的危险后果,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规定》,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是重点行业精准宣贯。聚焦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快递外卖、物业服务等重点行业领域,联合发改、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详细解读《规定》中物业服务人、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即时配送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确保相关从业人员熟知法规规定、掌握管理措施。

四是长效化常态推进。将宣贯工作纳入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范畴,与消防监督抽查、日常联络指导等工作机制相结合,常态化宣传引导。同时,依托消防安全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力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规定》深入群众日常生活。通过持续引导、典型带动、氛围营造,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意识深入人心。

谢谢!

山东商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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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居民安全充电和停放需求,我市按照相关要求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请问法规实施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如何继续指导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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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闫立彬

闫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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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2024年3月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牵头制定印发《济南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各区县组织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既有住宅小区共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40万余个,已提前完成两年内建设38万余个充电端口的目标任务,基本满足小区居民的充电需求。

法规实施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按照“能建尽建、布局合理、安全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区县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满足居民充电需求。一是新建小区落实建设标准。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按照规定同步交付使用。二是挖潜建设空间,针对空间资源紧张的小区,利用小区周边有条件的公共场所、边角地、沿街道路建设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临时集中充电点。鼓励各区县联合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引入占用空间小、简易方便的共享充换电设施,为既有充电端口提供有效补充。三是做好结合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为员工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提供便利。四是发放财政资金补贴,组织对拟申请2024-2025年建设补贴且符合《济南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建设的充停设施进行现场查验,按照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600元/个、新增电动自行车停车棚60元/㎡的标准,市、区县政府按比例发放建设补贴资金。

谢谢!

济南交通广播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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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对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进行违规加装、改装、拼装,也是引发电动自行车火灾的主要因素。请问围绕群众关注的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以及充电价格监管等方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哪些举措强化监管,确保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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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班子成员 郭芳

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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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突出电动自行车私自违规加装、改装、拼装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查。去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检查销售单位5753家次,抽查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256批次,立案查办违法案件191件,有效保障了全市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安全。

法规实施后,我们将聚焦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并及时向社会和有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二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擅自改变外形结构、更换大功率电机或大容量电池以及非法改装、拼装、加装行为。三是强化充电价格监管。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引导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均实行明码标价,居民小区充电电费严格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合理确定充电服务费价格。四是广泛开展宣贯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向企业和消费者解读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和《规定》有关要求,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隐患。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核查处置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谢谢!

山东台·闪电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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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对停放充电行为进行了规范。法规施行后,消防救援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市民按照规定进行停放充电,有效保障消防安全?

刘安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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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当前,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广大市民朋友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当导致的火灾事故频发,全国各地人员伤亡事故屡见新闻报道,这类事故不仅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成为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出隐患,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较大,对停放充电行为进行规范,能够从“使用端”有效切断火灾风险,这是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的关键举措。为确保法规有效执行,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推进落实。

一是强化“常态巡查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将电动自行车防火安全规范写入村规民约、小区管理规约,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行为的规范与引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管理单位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统一管理,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乱拉电线充电等违规行为。

二是完善“分级劝阻机制”。联合公安等部门,聚焦居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较为集中的焦点隐患问题,有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初次发现的个人违规行为,采取“口头劝导+安全告知”方式,发放《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指南》等宣传材料,明晰火灾风险,强化安全意识,推动自觉整改;对多次劝导仍不改正或制止无效的,依规启动处罚程序,确保处罚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三是推动“多元共治联动”。加强与应急、住建等部门的协作联动,依托物联网监测平台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梯”等行为开展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并推送相关单位处置。同时,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溯源调查机制,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总结防范教训,针对性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管理单位,细化管理责任、完善充电设施,从根本上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维护公共安全秩序。

我们相信,通过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必将有效遏制影响公共安全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

谢谢!

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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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希望各行各业认真学习、切实遵守《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让我们共同筑起电动车消防安全“防火墙”,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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