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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安全出行 电动自行车强标升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解读
2025-0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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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发布,并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届时旧版标准GB 17761—2018(1999年发布第一版)将被替代。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有效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防范非法改装,提升电动自行车整体安全性能。为促进行业、企业及消费者对新版标准的正确理解,向广大读者普及新修订标准的重要内容和影响,《产品安全与召回》记者对标准主要牵头起草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赛西)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何鹏林和高级工程师刘云柱进行了专访。

  专家简介

何鹏林: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赛西)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全国电子产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88)秘书长、工信部锂离子电池及类似产品标准工作组秘书长、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3)委员,主要从事锂电池、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安全标准化和科研工作,是多项锂电池、电动自行车、电视机、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安全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刘云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全国电子产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 108专家,主要从事国内外音视频/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设备安全、锂电池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是IEC 62368、GB 4943.1、GB 17761、GB 44240等多项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推动行业整体转型升级

问:请简单介绍一下此次标准修订背景和重要性。
答: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国全社会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3.5亿辆,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助动车制造行业规模以上企业738家,年产量4228万辆,近5年产量年均增速为11.8%。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频繁着火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了多人伤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受到了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近几年出现的篡改控制器限速器、使用改装电池和充电器、使用高功率电机、事故车辆难以识别追溯等情况增加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难度,原有标准难以有效规范和引导,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修订。本次标准的修订旨在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安全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首先,在安全技术水平方面,确保电动自行车在设计、制造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有助于减少因技术缺陷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次,在规范行业竞争秩序方面,有助于消除市场乱象,防止恶性竞争和价格战的发生,维护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最后,在产品认证方面,新标准作为后续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主要依据,便于CCC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信任度。同时,新标准的发布实施还将促使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并注重质量和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整体升级与转型。
问:与GB 17761—2018相比,GB 17761—2024在主要技术指标方面有哪些变化?
答:与GB 17761—2018相比,GB 17761—2024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更改了整车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脚踏骑行功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电动机功率限值试验方法、材料阻燃试验要求和方法、防篡改要求和检查方法、仅具有电助力功能的电动自行车的要求等主要技术指标;增加了塑料占比、北斗定位、通信、动态安全监测以及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等项目;删除了电气强度、无线电骚扰特性等重复或不适用的项目。
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电动自行车产品检验提供更完善的标准依据和试验方法,对电动自行车的设计、生产和使用提供更好的技术指导。同时,新标准与电动自行车安全相关的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规范行业竞争秩序,推进产品认证工作和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剑指火灾隐患和交通风险

问:请谈谈新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或亮点。
答:新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整车标志、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阻燃、塑料占比、北斗定位功能、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防篡改、使用说明书、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新标准维持GB 17761—2018中有关最高设计车速的规定,即具有电驱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同时,新标准增加了电动机空载反电动势以及电感值差异系数等指标要求,从而确保电动机在输入电压达到最大时车速也无法超过25km/h;此外,新标准中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时转矩限值指标,确保车辆具有足够的爬坡能力,满足消费者骑行需求。
后视镜可以帮助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观察后方的车辆和行人情况,减少盲区,提高骑行的安全性和便利性。GB 17761—2018规定,测量整车高度时无需将后视镜计算在内,企业可根据车型需要自行设计和安装后视镜。为进一步体现对车辆安全性的重视和对安装后视镜的支持,新标准除维持GB 17761—2018中关于后视镜不计入整车高度的表述外,还增加了“为保证行车安全,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以及后视镜不计入整车宽度的内容。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部分较为轻便的电助力车型一般不安装后视镜,为尊重这部分产品的设计习惯,新标准并未将安装后视镜作为强制性要求,而是由生产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安装。
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国家消防救援局的数据显示,自2018年以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年增长率约为20%,至2023年已累计达到2.5万起。由于目前电动自行车产品普遍使用大量塑料作为功能件和装饰材料,但是由于塑料本身具有可燃性,这些材料在发生火灾时会加速火势蔓延并释放大量有毒气体,即便添加了阻燃剂也很难从根本上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新标准进一步加严了与电池直接接触的非金属材料、电气回路、电气部件及导线等关键部件的阻燃性能要求,并对软垫材料、皮革类与纺织品类材料等不同类别非金属材料的阻燃性能分别作出规定。其中,新标准增加了“6.5.1 塑料占比要求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的要求。生产企业应从产品设计源头出发,严格车辆非金属材料选型,加强测试验证,标本兼治提高整车的防火阻燃能力。
三大部件防篡改。针对当前很多电动自行车产品最高车速、蓄电池类型和输出电压等技术参数易被篡改、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多发性问题,新标准分别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提出防篡改要求。其中,电池组防篡改要求电动自行车不应预留扩展车载电池的接口或线路,并且应具有充电和放电互认协同功能,确保电池组与充电器匹配后方可充电、与整车匹配后方可骑行;控制器防篡改要求不应通过剪线、跳线等方式修改控制器功能,不应兼容多种输入电压模式,具有过压锁定功能,限流装置不应留后门,且不应通过解码器、物联网技术等进行改装等;限速器防篡改要求限速器无论是单独的模块,还是集成在控制器内部,均不应具备修改限速值功能。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资料性附录,给出了5大类常见的防篡改检查方法示例,为产品防篡改设计及检测抽查提供指导。

新标准通过完善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增加互认协同功能,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即电动自行车、电池组、充电器分别进行编码,以方便通过编码来实现充电互认协同和放电互认协同,并且通过耐高温永久标识进行事故后的溯源),从技术上提高非法改装门槛,有利于逐步减少乃至杜绝改装行为。


广集民意兼顾方便出行

问:从方便消费者出行方面来看,新标准有哪些考虑?
答:这次标准修订过程中,标准起草组广泛征求社会大众的意见,在强化安全管理的同时,新标准从方便出行方面对一些指标适当放宽或新增技术指标。比如,GB 17761—2018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绝大多数消费者不仅不使用该功能,反而主动将脚踏板拆除。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基本不用脚踏骑行功能的消费者占比高达79%,绝大多数被调查对象建议不在标准中对脚踏骑行功能作强制要求。为此,新标准中仅要求采用电助力模式的车辆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对仅具有电驱动功能的车辆不作强制要求,从而有助于生产企业根据车型自主决定是否设计和安装脚踏骑行装置,不仅节约了生产成本,而且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车型选择,提升了产品的实用性。
新标准修订期间,对电池种类、续航里程等与出行相关的问题也做了问卷调查,结果发现,13万的被调查者中倾向于选择铅蓄电池的消费者数量是锂电池的2倍,超过一半的被调查者希望电动自行车充满电后续航里程能够达到70公里以上。但是铅蓄电池也具有能量密度低、体积大、重量重等缺点,特别是考虑到近年来消费者生活节奏加快、出行半径扩大、充电不够便利等因素,如果按照GB 17761—2018中55kg的整车重量限值计算,使用铅蓄电池的车辆续航里程只能达到40公里左右,与消费者实际需求存在差距。因此,新标准将铅蓄电池车型的重量限值放宽至63kg,这将有助于满足广大消费者增加续航里程、减少充电频次、提高安全性能的需求,为百姓提供更加经济、实用、安全的产品。
此外,新标准通过在铭牌上标明建议使用年限。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在综合考虑车辆主要零部件及电气线路使用寿命、老化速度等多种因素基础上确定产品的建议使用年限。比如,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电动自行车内部导线的绝缘层会产生老化现象,导致绝缘性能下降;相关接插件的接触电阻也会逐渐增大,造成发热量增加;一些电子芯片和元器件也会因使用时间过长而发生故障,导致过载或击穿。消费者购买符合新标准的车辆后,可从产品的铭牌或合格证获取建议使用年限信息,并结合日常使用频率、环境等因素确定车辆使用时长和更换时间。


提升主动安全性能 护航高品质产品

问:新标准增加的北斗定位和通信等功能有何用意?如何保障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
答:近几年发生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事故中,很多的起因都是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出现温度异常,但使用者没有及时发现,未能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导致引发火灾甚至爆炸。此外,电动自行车被盗也是困扰消费者的重大痛点。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主动安全性能,新标准增加了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其中,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安装北斗模块;普通家用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北斗模块。电动自行车应具有4G或5G公网通信模块,或其他类似功能的通信模块,具备向企业等建设的信息管理平台发送动态安全监测信息的功能。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可以将车辆异常行驶状态以及蓄电池电压、电流、温度等超出正常范围的情况,通过通信模块及时发送给消费者,提醒消费者识别和处置安全问题,第一时间消除事故隐患。
为确保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得到有效保护,新标准明确对于非经营性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时可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北斗模块。对于加装的4G、5G通信模块本身已经符合国家相关加密规定,确保相关信息传输途径的安全性。同时,新标准规定了接收动态安全监测信息的管理平台应遵守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经消费者同意后才能进行敏感信息采集和处理。此外,在资料性附录中,给出了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功能示例,指出平台应具有系统安全与隐私保护设计。目前,我国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相关法律法规,各类数据平台都需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确保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消费者比较关心的通信费用问题,目前厂家多采用物联网卡方案来实现通信功能。物联网卡是通信运营商向企业用户提供的用于智能终端设备联网的通信卡,已经广泛用于共享单车、移动支付、智能城市、自动售卖机等领域。据了解,采用物联网卡方案的电动自行车通信费与企业采购安装规模有关,一般每年在几元到几十元不等,多家上规模的企业表示将为消费者预付多年通信费用。普通家用电动自行车即便未缴纳通信费用,只是无法进行动态安全监测等信息传输,并不影响车辆的正常骑行使用。
问:如何达到新标准规定的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一致性要求?
答: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存在集中度偏低、企业质量保障能力不足、产品抽检合格率不高等问题,因此,新标准中增加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条款,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并列出了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和生产一致性检验时所需的检测项目。
以上要求需要生产企业具有规模化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装备,确保自身设备的加工制造能力与整车产能相适应,通过规模化生产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同时,生产企业还要严格执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建立从关键部件采购、生产过程控制至出厂检验的全面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要求,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产品。


合理过渡 保障安全

问:新标准的实施对企业和消费者有哪些影响?是否有过渡期?
答:新标准在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功率限值、防火阻燃、塑料占比、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防篡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等方面均有较大优化和提升。对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来说,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即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同时,为保证符合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充分消化,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此外,消费者此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会因为新标准的发布而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后记:


近日,《产品安全与召回》记者获悉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明确2025年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目前,北京、福建、海南等地已陆续出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自2024年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国家修订和实施了多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各地严厉打击非法拼装改装等电动车行业存在的问题,消除电池起火等潜在安全隐患。新国标的实施是这一系列整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新国标的出台以及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将逐步完成电动自行车的更新换代,保障群众的出行更加通畅、便捷、安全。

*本文来自《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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